轻化工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评审原则,对各班级评审后报送的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学生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拟推荐杨韵等2位同学作为获得2023-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,拟推荐蔡铃铃等50位同学作为获得2023-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。具体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将统一报送学校学生处。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联系陈思颖老师(电话:0757-81208137),并以书面报告形式反馈至邮箱2021110012@gdip.edu.cn,逾期不再受理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,应实名反映;以班级名义反映的,应带班辅导员签署意见,否则,不予受理。
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轻化工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
2024年9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