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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各单位、各直属部门: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,经学校硏究决定,现将2019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5日(周五)- 4月7日(周日),共3天。

4月5日(周五)公共选修课顺延一周。

假期工作要求:

1.请各单位做好节前工作安排,并检查相关设施设备,做好防火防盗工作,确保办公场所的安全、有序;

2.请各单位负责人保持节假期间的通讯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需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;

3.请两校区教学楼值班室做好假期期间自习室开放工作;

4.请各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工作。

特此通知。

校长办公室

2019年3月2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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